1. 读者不慎遗失所借文献,无需缴纳现金赔偿。可采取“同款抵赔”方式处理:由读者自行购买书名、作者、版本、内容与遗失文献完全一致的正版文献,归还至本馆指定服务窗口,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,予以办结。
2. 读者造成文献轻微污损、批注、折损等不影响正常阅览的,无需赔偿,但需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文献的修复与整理工作;造成文献严重破损、缺页、涂改等导致无法正常流通且无法修复的,参照文献遗失处理方式,由读者购置同款正版文献抵赔。